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泰安公交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MWp光伏发电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泰安公交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泰安公交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MWp光伏发电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SDFZTA201706-04
2.3建设地点:大河、东开发区、二队老院、方特、高铁、环湖、卧牛石七个停车场内。
2.4建设规模:8MWp(按最终建设完成规模为准)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设备制造商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优良,所有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合格率100%。
2.7招标范围: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大河、东开发区、二队老院、方特、高铁、环湖、卧牛石的光伏发电站的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验收和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城市执法等部门)、与供电部门协调完成并网手续等相关事宜。即本项目包括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全部施工工作、全部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手续办理、施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同时工程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8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7681.8692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施工、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完成单项、单个地点(扶贫项目以镇及以上单位招标项目,不含分布式家庭光伏项目)10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规范和项目整体运营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购买文件,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如需纸质版图纸请提前联系代理公司,图纸另收费,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写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邮寄前,报名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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