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预估规模为:
序号 标包 地市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标包1 拉萨市分公司、
山南市分公司 1062.69 拉萨市分公司112.69万元
山南市分公司950万元
2 标包2 日喀则市分公司 2102.50
3 标包3 林芝市分公司 797.21
4 标包4 昌都分公司 1175.08
5 标包5 那曲分公司 1457.85
6 标包6 阿里地区分公司 549.32
7 全区 7144.65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1.1.3招标货物的名称:太阳能系统采购 (包含安装)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招标范围为: 拉萨市分公司、山南市分公司太阳能系统采购(包含安装);
标包2招标范围为: 日喀则市分公司太阳能系统采购(包含安装);
标包3招标范围为: 林芝市分公司太阳能系统采购(包含安装);
标包4招标范围为: 昌都分公司太阳能系统采购(包含安装);
标包5招标范围为: 那曲分公司太阳能系统采购(包含安装);
标包6招标范围为: 阿里地区分公司太阳能系统采购(包含安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3 个。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2014 年以来 类似项目需达到2500万元 的相关业绩(合同(框架+订单)、发票),若合同价格与发票金额不符,以发票金额为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3.1提供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通信行业产品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关于太阳能供电系统质量认证或检验合格证书、测试报告等;一体化控制器第三方认证测试报告;太阳能板件第三方容量检测报告及抗风能力测试报告;
2.3.2提供2014年至今太阳能供电系统供货案例(提供合同原件或订单原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财产没有被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03 月 20 日至 2017 年 03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需以公对公方式打入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指定账号,并在转帐时备注购买标包)。
4.1.6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