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扶贫办2016年度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业主为安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阳县扶贫办2016年度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安县采购公开(2016) 118 号 (总第 26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146.5万元;
5、采购规模及内容:
采购规模: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分为9个并网点。共采购260瓦太阳能发电池板706块,单晶硅A级板块或多晶硅A级板块,同等价格优选单晶硅A级板块;9个并网点配置合适容量的逆变器各一套,共9套;光伏并网专用柜9个;铝型材角度可调支架,安装时不破坏原有房屋的防水层,抗风登记10级以上;光伏专用电缆。
采购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培训、试验、验收并网直至正常发电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7个并网点的采购内容如下: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生产或销售、设计安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pagebreak]3、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太阳能光伏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完成过380伏及以上的类似光伏发电项目,有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成功案例的优先考虑。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 9月 14 日—2016年9月21 日(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4、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8日下午15: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2-5085805 15637277692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537293717
地 址:安阳市解放大道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