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卢氏县 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村级光伏电站和五户连片户用电站)已由卢扶贫办【 2016】 4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卢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卢氏县 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村级光伏电站和五户连片户用电站);
1.2招标人:卢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1.3项目编号: TAHP-2016-161
1.4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企业垫资和村自筹。
1.5采购预算:一标段: 15986250.00元;二标段: 9591750.00元;三标段: 7460250.00元;四标段: 6394500.00元。合计: 39432750.00元。
2.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卢氏县 37个自然村 ;
2.2招标规模: 37个村级光伏电站(每个 100KW)和 370个户用电站(每个 5KW),合计 5550KW。
2.3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 15个村级光伏电站和 150个户用光伏电站
①官道口镇:郭埝村 大岭村 黑牛村;②杜关镇:草店村 北沟村 北王村;③东明镇:小湾村蒋渠村 高庄村 当家村;④范里镇:苗村 东寨 柏坡村 三门 冯家岭
二标段 :9个村级光伏电站和 90个户用光伏电站
①朱阳关镇:王店村 杜店村;②汤河乡:大坪村 新坪村;③五里川镇:南峪沟村;④双槐树乡:西河村 中桃花村;⑤瓦窑沟乡:高河村 庙上村
三标段: 7个村级光伏电站和 70个户用光伏电站
①横涧乡:寺上村 董家村 大村;②文峪乡:石桥村 吴家沟;③官坡镇:沙沟村;④狮子坪乡:毛河村
四标段: 6个村级光伏电站和 60个户用光伏电站
①双龙湾镇:东虎岭村;②沙河乡:果角村;③徐家湾乡:徐庄村;④木桐乡:拐峪村;⑤潘河乡:岗头村 砖楼村
3.招标范围:
3.1招标工程范围: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基础、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3.2质量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的品牌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3.3供货期: 60 日历天 /标段。
3.4免费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期为 3年(光伏组件不低于 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 5年)。质保期自扶贫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中标人在质保期内免费承担维保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3投标人应具有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4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招标人审核并书面认可;
4.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8投标人可以投多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优先选择投资额较大的标段。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pagebreak]6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6.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⑧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⑩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备由招标人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整理,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6.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 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第一标段: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 300000.00元
第二标段:大写:拾玖万元整,小写: 190000.00元
第三标段:大写:拾肆万元整,小写: 140000.00元
第四标段:大写:拾贰万元整,小写: 120000.00元
7.2单位名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 0940 1001 1000 00011
行 号: 4025 0540 0012
7.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0月 10日 15时 00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常睿
电 话: 13693997163
地 址:卢氏县新建路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 4号院 1号楼 3楼
联系人(电话):何军( 0398-2118368) 18697322255
电子信箱:DHGS8108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