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江西上饶市经开区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上饶经开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建设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含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相协调。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湿地公园、历史建筑范围内,在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集镇主干道沿线两边50米范围内,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城镇6层及以上(含)住宅、集镇范围外农民建房四层及以上房屋、临时建筑、废弃建筑、拆迁区域及规划区内拆迁计划的村庄、列入征迁计划的建筑等屋顶建设光伏项目。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上饶经开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上饶经开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安全可靠、管理有序的新型电力系统,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上饶经开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有意见建议者请于 2025年11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10月 16日至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汪君燕 联系电话:15279368038
邮 箱:srjfj@163.com
地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经济发展局
附件:《关于规范上饶经开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doc
2025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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