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浙江浦江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
《通知》提到,全力培育七条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光伏光电、高端装备(机床)、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化产业集群。推动水晶(时尚饰品)、绗缝(纺织服装)、锁具(智能安防)等优势传统行业与智能制造、绿色智造、服务型制造等深度融合。瞄准氢能装备等新领域新赛道,前瞻布局未来产业。2025年,七条重点产业链产值达到310亿元,力争招引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8个。
附通知原文:
浦政发〔2025〕7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强力攻坚“港”“廊”“链”主战场,奋力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提能级开新局,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强化科技创新(县科技局牵头)
深入实施“236”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名单、R&D投入强度达到2.6%。
(一)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推进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一定奖励,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孵化器(众创空间)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深度融入浙中科创走廊。加快形成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的教科人一体化,加大招院引所力度,支持新建、整体迁入的科研院所建设。加大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不高于2000万元资金保障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积极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和重点企业研究院。(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引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高新技术成果或产学研科技合作落地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小试基地。鼓励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在浦江设立常驻型实体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机构。奖励标志性成果,对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攻关,鼓励实施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包括“尖峰”“尖兵”“领雁”“领航”等科技项目以及本文件执行期间国家、省级新出现的同类项目)以及市级科技计划的工业(农业)类主动设计项目、重大研发项目、重点研发项目,通过验收后,按项目实际投入经费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五)深化科教人才一体化发展。鼓励海外引智引才,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对入选“百博入企”人员,根据考核结果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
(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企业研发费用达到奖补标准的企业,按研发经费存量和增量部分分别给予奖励。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国资办、县税务局)
(七)培强科技创新主体。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5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25家、60家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八)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加强与已落地金华的省“4+1”专项基金的合作,争取专项基金在浦江设立子基金,引导省级资源服务浦江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引进耐心资本,发挥好浙大启真、浦江国引等科创基金作用,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2025年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项目5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依法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专门产品,提供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减量服务。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创贷”“专精特新贷”“U益创”等符合科技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力争科技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责任单位:县府办(金融口)、浦江金融监管支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国资办、县产投集团、县国投集团)
二、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县经济商务局牵头)
全力培育七条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九)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光伏光电、高端装备(机床)、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化产业集群。推动水晶(时尚饰品)、绗缝(纺织服装)、锁具(智能安防)等优势传统行业与智能制造、绿色智造、服务型制造等深度融合。瞄准氢能装备等新领域新赛道,前瞻布局未来产业。2025年,七条重点产业链产值达到310亿元,力争招引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8个。(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浦江开发区)
(十)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全力推动“两新”政策举措加快落地。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100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十一)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5年全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全力推进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县建设,协助市级深入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2025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支持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推进政策集成,以做大做强做优为核心,整合人才、金融、资源、电商等各方面政策,完成新一轮工商贸、科技政策修订。(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5年,全县新出让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其中先进制造业平台500亩以上),出让建设用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支持七条重点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商务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局牵头)
推动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更加壮大,商贸、文旅等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更加优质,打造现代化服务业体系。
(十四)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持续推进浦江县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培育服务业骨干企业,对入选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为我县服务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按相关标准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浦江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局)
(十五)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积极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及无还本续贷扩张至中型企业相关政策精神,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2025年新增小微和中型企业无还本续贷金额35亿元。继续支持有意向的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使用专项贷款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落实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持续承接落实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浦江金融监管支局、县府办(金融口))
(十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软件信息业发展,为推进软件产业链提升发展提供普惠型产业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信息业企业享受人才政策、贷款贴息、房租补贴、上规模奖励等招引培育政策。支持引育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中试基地等项目落地,促进“两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十七)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打造文化旅游消费品牌,支持消费集聚区、旅行社、景区等文旅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文旅消费提质升级。推进文旅投资“双百”计划,力争全县文化和旅游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仙华山、江南第一家景区开发建设。联动杭温高铁沿线县(市、区)加强黄金旅游线产品开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广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县交通局牵头)
畅通对外开放通道,加快构建内联外畅综合交通体系,谋划发展临港临铁临空经济,2025年计划完成综合交通投资4.57亿元。依托“义甬舟”“义新欧”对外开放大通道,以中欧班列金华陆港浦江公铁联运枢纽建设项目为核心,加快构建浦江“一心三区多点”现代物流体系。
(十八)加快中欧班列金华陆港浦江公铁联运枢纽建设。推进中欧班列金华陆港浦江公铁联运枢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开工建设,加快实施浦江智慧物流园、浦江县冷链物流中心等重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临港产业布局,围绕中欧班列金华陆港浦江公铁联运枢纽,配套建设产业园,创新与制造业、服务业等周边产业融合联动方式,完善海铁公联运服务体系,推动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新模式。235国道浦江郑家坞段工程,2025年尽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资办、县交投集团)
(十九)降低物流成本。配合省、市交通部门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5年新建1条客货邮融合线路、3处农村综合物流服务点。(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二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大对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制造产业培育和低空场景应用拓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低空基础设施单独选址项目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积极指导申请纳入省重大项目库,申请国家用地指标保障。加大航空(低空经济)领域人才的引进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我县人才政策一体保障。编制浦江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五”专项规划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规划支撑。(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府办(金融口)、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办)
(二十一)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推动老旧纯电动公交车更新,2025年计划淘汰96辆老旧纯电公交车,新购置80辆新能源公交车;支持货运企业更新新能源货运车辆。新建“司机之家”1个,保质保量完成省级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2025年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2%。2025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4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45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县投促中心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招引外资1800万美元以上;货物贸易出口增速8%以上。
(二十二)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手机、智能穿戴等3C电子产品消费。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
(二十三)全面激发消费活力。全年举办消费促进活动50场以上,加大新消费品牌建设,推进消费地标创建、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支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积极申报省级试点。全县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8家。(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深入推进“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2025年组织28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给予80%补助。符合条件的外贸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结售汇总额8%的额度出具等值人民币担保保函,担保保函额度可循环使用。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扩大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府办(金融口)、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二十五)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依托浙外跨境电商研究院,开展跨境电商主体培育40家以上,全年培训孵化1000人次以上;推动9710跨境电商海关出口,并形成出口退税闭环;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扩大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府办(金融口)、浦江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六)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面落实好省级外资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争取2025年招引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1个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3个,强化精准招商,加强土地要素等支持。全面落实省《鼓励和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县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县发改局牵头)
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盘子,2025年推进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9个,完成年度投资33亿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右。
(二十七)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和财力统筹保障机制。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市级亿元以上项目、县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全力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用好县重大项目前期经费资金,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强推进项目落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激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投促中心)
(二十八)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争取“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力争各类资金争取总额较2024年提高50%。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全县政策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保持增长。(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府办(金融口)、县财政局、浦江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九)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全面落实“民营经济36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8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2个。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持续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增信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十)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5年全县新供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出让商住用地500亩以上,完成净地储备2500亩以上。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大力推进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处置闲置等“干”出奖励指标,争取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00亩以上。支持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强化补充林地库建设,强化占补平衡管理,保障足额林地供给,补充林地库结余2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十一)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4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0.7亿方左右。新增公共充电设施17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18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网浦江供电公司)
七、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86以内,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100%。
(三十二)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第五批未来乡村建设,争取建成省级未来乡村3个,市级未来乡村7个。建成“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示范村5个。开展葡萄、香榧、花卉、高山蔬菜等产业延链强链行动,推进特色农产品元素与“吃穿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谋划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园区、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加快火腿等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力争形成超10亿元特色农业产业链2条以上。做好人才“引育用留”,谋划推进浦江县农业创业创新孵化园建设,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工作,强化技能培训和帮扶,优化健全“新农人”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入乡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
(三十三)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农机服务主体(需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或种植大户购置列入国家、省补贴目录且适合我县的水稻插秧机等粮油作物播种、栽植、收获机械,给予购机额50%的补助(含上级农机购置补贴且单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和省级“双强”项目。继续实施农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四)加强耕地保护、健全粮食(油)安全保障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年实现耕地流入1000亩,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2000亩。继续推进仙华街道红旗村等8村永农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工程,启动浦南街道、前吴乡等3个“百千万”永农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工程。全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储备库划定更新、永农外高标准农田内耕地功能恢复工作,完成省市等上级部门下达的1.31万亩“多田套合”任务,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0.88万亩以上,改造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0.58万亩以上(最终以省、市下达的任务数为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80亩,对县域内主要农作物实施主推配方肥补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十五)促进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2025年,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超过100%。加快城镇连片建设,力争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65.7%。(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建设局、浦江金融监管支局)
(三十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及居住证互认互通。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应入尽入、应转尽转。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疗保障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县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三十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运、政策制度“四个一体化”有效路径,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学习推广舟山和淳安、龙游、景宁等“一市三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完善“1+11+N”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推动一体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县府办)
(三十八)推进“劳有所得”。实施县域技能型社会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优化就业政策,建立健全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深化“工伤无忧”数字赋能行动,2025年,全县工伤保险新增参保0.6万人,全县工伤二级以上医院实现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全覆盖,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率50%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
(三十九)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推进“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扎实推进浙江省中小学科学教育试验区和浙江省深化校园足球改革试点,全面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2025年,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级评估。(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十一)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我县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2025 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套(间)以上,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800户。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县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30台。(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四十二)推进“老有康养”。2025年,我县计划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40张(2024年已建45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十三)推进“病有良医”。实施《加快建设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重点医院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规划,推进县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县中医院推拿科(筋骨伤病)2个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落实“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分层分类推进人员进修学习。(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十四)推进“弱有众扶”。根据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文件要求,及时完成全县保障对象标准调整工作。同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推进慈善组织量质并重,稳步提升慈善信托规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政策—模板—案例”的要求梳理政策贯通路径,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的存量政策有序废改。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