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发布关于拟审批《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根据公示文件,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响水箐片区,建设单位为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为166.388hm2,额定容量120MW,实际直流侧安装容量144.0012MWp。项目拟安装232260块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由8295个组串40个光伏方阵组成,共设400台300kW组串式并网逆变器,40台35kV升压箱变。光伏场区所发电量经就地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5回35kV集电线路(电缆+架空)输送至升压站。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1台容量为120MVA的主变压器,以1回110kV线路T接110kV普燕线。
详情如下: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响水箐片区
建设单位: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为166.388hm2,额定容量120MW,实际直流侧安装容量144.0012MWp。项目拟安装232260块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由8295个组串40个光伏方阵组成,共设400台300kW组串式并网逆变器,40台35kV升压箱变。光伏场区所发电量经就地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5回35kV集电线路(电缆+架空)输送至升压站。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1台容量为120MVA的主变压器,以1回110kV线路T接110kV普燕线。本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单独立项,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纳入本次环评内容中,送出线路工程另行评价。
同时场区道路以防火通道用地单独进行立项报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此外,项目运营期用水引接自五华区垃圾发电厂生活给水池,引接工程后期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设计,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雨天地表径流。
项目拟在升压站施工场区设置1座2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为洗手废水,与施工废水合用沉淀池进行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粪便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并交由附近农户做农肥使用;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气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切割和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
施工期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降尘;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施工后要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在靠近1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一侧施工时考虑设置围挡,并加强洒水降尘频率;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建设过程中将使用挖掘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及车辆进行施工。施工期噪声防护措施:
(1)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
(2)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以最大限度的减轻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方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施工车辆一般禁鸣喇叭;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
(5)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
(7)在靠近5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一侧施工时设立围挡;
(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短,施工期噪声会随施工完成而消失。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①土石方: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项目不设表土堆场,于就近范围的空闲区域、道路沿线堆放,开挖的表土堆存时设置临时围挡和覆盖。
②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其中可回收资源可销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应由建设单位运送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
③生活垃圾: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自行转运送至周边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粪便排入旱厕,经厌氧发酵后定期清掏,并交由附近农户做农肥使用。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植物的破坏影响,工程施工对动物生境的扰动以及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生态保护采取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等措施,减轻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①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临时占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表原貌的生态破坏。建设涉及的林地严格按照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程序办理林草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出现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
②合理规划临时施工营地,将临时工程选择在占地范围内,减少临时占地。光伏列阵应避让植被长势较好的植被区,如应避让乔木林地,植被尽可能保留,不改变林地性质,并远离线路附近的村庄,优化布置,减少占地。征占用林地要报请林业部门批准。
③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但涉及五华区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尽量采取避让措施。
④架空线路施工期间,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⑤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草垫或棕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⑥土石方开挖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土石方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表土单独剥离,堆放于用地范围内,表土堆场表面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并临时拦挡,用于后期撒草绿化覆土或生态恢复用土。
⑦后期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植物,需上报当地林业局,根据林业局主管部门意见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
⑧设专人负责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树立野生动物的宣传牌,并发放宣传手册,介绍常见野生动物的一般习性及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遇受伤的野生动物时,须及时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专业人员处理。
⑨项目应合理规划施工期,尽量避开3-5月动物的主要繁殖期。
⑩严格施工管理,禁止超范围占地;光伏区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施工结束后,对裸露的土地进行绿化、对临时占地进行修复。
占用林草地区域时,光伏板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尽量选用当地物种,不引入外来物种。
?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植被恢复区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施工结束及时完成临时设施拆除、场地清理,立即进行植被恢复,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光伏组件下方采取自然恢复、人工促进恢复等适宜技术措施,恢复占地植被。对植被进行恢复管理,管理内容包括补植、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等,落实好植被恢复后的管护措施方可确保植被恢复取得成效。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水保措施。
?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施工结束后,尽快对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等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使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水
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办公生活污水经1个容积为2m3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处理规模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暂存于清水池晴天全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雨天暂存待晴天再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外排;应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掏;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2、废气
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变压器与站界围墙之间尽可能留够足够的距离;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加强站区绿化种植,利用围墙和树木的隔声作用,减轻噪声影响;变压器基础垫衬采用减震材料等减少噪声的产生强度。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自行转运至送至周边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电池板、废电气元件、废逆变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和外卖收购商;废储能电池:直接由供应商进行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和事故废油均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沾染农药的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化肥袋: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9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