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南网能源发布关于对外投资并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 2022 年 11 月 14 日南网能源召开董事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广东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地区、梅州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决策事项》。
南网能源拟与广东交通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开展茂名地区和梅州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6-9 亿元(具体视最终投资建设情况而定),合资公司拟由南网能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5 年 5 月 26日,南网能源召开董事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事项的议题》及《审议终止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事项的议题》,同意终止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和梅州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终止原因,南网能源表示,自以上项目合作意向达成以来,双方进行了持续性沟通,积极推进相关业务。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切实维护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以上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