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公示文件,本次规划范围东至江海路,南至引河北路,西至西苑路,北至富春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6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规划主导产业为机电、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文化、LED光电等。
详情如下: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
规划范围及规划面积:规划范围东至江海路,南至引河北路,西至西苑路,北至富春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6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0-2030年。
规划主导产业:机电、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文化、LED光电等。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联系人:宋杰
联系电话:0513-83118381
电子邮箱:18206289113@qidong.gov.cn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fy@njuae.cn
三、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