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乐清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文件提出,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构筑以电气产业为主,智能物联、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电气产业向智能电气、新能源装备、智能微电网、智能家居等领域发展;培育发展智能物联产业,发展汽车电子、新能源电子、通讯电子、集成电路、物联传感等细分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突出光伏、风电、储能、氢能、充电桩等细分领域;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培育高端电气新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及合金、新型硬质合金及制品、电子信息功能材料等重点领域;培育发展智能装备产业,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数控加工中心、大型矿用设备、自动装配、视觉检测、激光切割焊接等高端装备。
原文如下: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乐政发〔20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乐清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决策,全面落实省委、温州市委和乐清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聚力打造乐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推动经济稳进向好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温政发〔2025〕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持续擦亮国家首批创新型县(市)金名片,加快推进创新乐清建设,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为动力支撑,以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关键路径,紧紧围绕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为推动“醉美之城·幸福乐清”夯实科创支撑。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2.74亿元,力争全市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12%左右。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实施《乐清市大孵化器集群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构建“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多层级孵化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5家以上。实施科创平台项目拨付制,按项目开展情况拨付运营经费,促进科创平台联合企业更加聚焦项目研发、技术攻关等业务,提升科创平台的运作效率与灵活性。实施成果转化“双榜制”,发挥乐清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作用,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榜和院校技术供给榜,推进双榜匹配,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二)支持全链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争取立项温州市级以上技术攻关项目10项以上,实施科创强基项目2项,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科技重大项目占比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市财政安排0.88亿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统筹考虑,足额保障。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才新政40条”5.0版,支持人才有序流动、区域共享,持续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深化以“科技副总”“产业教授”为重点的人才“区域互聘共享”改革。积极承接做好“瓯越英才计划”E类人才项目自主遴选工作,新增卓越工程师5人。乐清市级以上人才计划中企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流动共享人才的支持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引进类人才项目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的支持对象比例达到50%以上。积极强化高端人才创业创新要素保障,优化海外人才来乐便利化服务。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团队建设资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联动推进市重点产业基金建设。2025年新增产业基金投资项目5个,充分发挥产业基金释放创业投资动能、赋能产业发展的引领撬动作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风险类科技保险。发展耐心资本,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专门产品,提供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减量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人行、市金融监管支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深入开展“1+4+N”重点产业培育攻坚,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乐清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1.72亿元。其中,重点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1.32亿元,产业基金撬动产业发展0.4亿元。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60%。
(五)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构筑以电气产业为主,智能物联、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电气产业向智能电气、新能源装备、智能微电网、智能家居等领域发展;培育发展智能物联产业,发展汽车电子、新能源电子、通讯电子、集成电路、物联传感等细分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突出光伏、风电、储能、氢能、充电桩等细分领域;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培育高端电气新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及合金、新型硬质合金及制品、电子信息功能材料等重点领域;培育发展智能装备产业,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数控加工中心、大型矿用设备、自动装配、视觉检测、激光切割焊接等高端装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六)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调整优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持续提升制造业领域绿色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按照规定给予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奖励。鼓励有条件的设备更新企业申报工信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再贷款贴息补助等“两新”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行、市金融监管支局)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选派科技副总入驻企业30家以上,深化助企结对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八)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探索“点线面”模式推进数字化改造,推进产业集群“链式”协同化数改,大力推广低成本、易部署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加快建设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大企业建平台,鼓励中小企业积极上平台、用平台。2025年,新增温州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少于3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九)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60亿元,新增企业首贷户100户以上。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新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38家。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库,入库领军企业5家以上。做大做强一批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对新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按规定实施奖补。首次“小升规”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保档第二档并即时生效,按规定给予奖励。精准调整上市重点培育企业,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再融资工具,精准指导企业“又好又快”上市,支持资本市场“乐清板块”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人行、市金融监管支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乐清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0.62亿元。其中,重点支持文旅事业发展0.43亿元,支持服务业平台发展0.19亿元。
(十)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用足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力争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使用量列温州前3。全力承接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加力开展汽车、家电、家居、3C、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以旧换新。打好“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家让利、百姓受惠”组合拳,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在国家、省级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扩充补贴品类、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渠道。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十一)持续做旺消费。优化文旅消费季,全年举办各类文旅活动30场以上,结合“雁荡山重振雄风三年行动计划”,打响雁荡山文旅品牌,争取承办浙江山水旅游节等主题活动。支持消费集聚区提升改造,优化消费促进月、暑期来消费、金秋购物节、跨年消费季等四季主题活动,全年举办各类促销活动50场以上。培育壮大演艺机构、演出经纪、票务平台等经营主体,办好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举办乐清半程马拉松、全国公路自行车职业联赛等国家级体育赛事3场、省市联动赛事2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雁荡山管委会)
(十二)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壮大,鼓励物流企业进行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和智能化改造、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快递分拨设备更新以及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再贷款贴息补助。优化物流项目布局,对重大物流项目用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乐清邮政管理局)
(十三)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建立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库(30家),支持乐清临港现代物流省级创新发展区提能升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电气、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支持建设市场化运营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等平台。开展数字广告孵化园培育工作,大力支持传统广告业数字化转型。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加速引育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培育一批数字化服务商,大力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2025年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长20%。培育产值1千万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2家。建设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1个,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围绕交通强市战略,深度融入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强交通强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四港”联动示范县创建,深化多式联运发展,优化交通保障能力,提升交通服务质量,打造外快内畅、互联互通、立体多元、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2025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106.5亿元以上。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8.14亿元。
(十四)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港区重大设施建设,建成投用乐清湾港区C区4个10万吨级泊位、浙能乐清电厂三期配套码头等专业化码头,推进乐清湾A区二期集装箱专用码头、乐清湾D区1个万吨级油品码头项目前期,适时启动乐清湾进港航道一期延伸工程二阶段(通用作业区至液体化工作业区);加快推动乐清湾港区口岸正式开放验收工作,力争6月底前验收通过;加强温台合作,谋划乐清湾进港航道10万吨级船舶双向通航航道扩建,统筹利用锚地资源,进一步完善锚地功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府办、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岳镇、乐清湾港务公司、南岳港务公司)
(十五)打造乐清湾多式联运枢纽。持续做大海铁联运,加快中欧班列乐清湾站场站建设,持续申报混装资质,推动乐清湾港区部分东南亚货源通过海铁联运出海,常态化运行义乌、永康至温州海铁联运班列,积极争取江西三同政策、浙江省海铁联运补贴政策向乐清湾港区覆盖,力争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0万标箱、集装箱海铁联运1.2万标箱。加快推进乐清湾C区浮码头建设,积极推动瓯江口航区调整工作,力争常态化运营瓯江海河联运业务,助力温州港打造浙南海河联运中心。开通乐清湾至宁波外贸内支线,复制推广“无截港”模式,积极实施“集装箱海运准点降本”计划。推进与宁波舟山港“同港同价”,配合温州海关推进海关AEO一般、高级认证试点,强化打造工贸企业、货代、场站经营方等全供应链,提升“守法合规”与“供应链安全”认证。(责任单位: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南岳港务公司、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十六)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鼓励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在工可已审查,项目路线、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已基本明确的情况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鼓励支持项目采用全过程咨询招标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
(十七)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加快实施《乐清市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乐政办发〔2024〕29号),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建设环雁荡山低空游览小航线等项目,加快探索“低空+X”新业态。加快产业补链强链,大力培育引进低空经济专精特新企业,促进低空制造业集群发展。建立健全地面起降设施网,争取远期形成“一镇一起降场、一村一起降点”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八)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积极争取“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交通碳达峰专项补助等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2.0版,新改建6公里、大中修6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6%。建立健全农村客货邮融合机制,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2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统筹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强力推进乐清开放提升,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先行地,提升城市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乐清产品国际化,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2025年,全市货物贸易出口增长6%;实际使用外资0.8亿美元以上。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0.51亿元。
(十九)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持续开展“百团千企出海拓市场增订单”专项行动,2025年力争组织超200家次外贸企业,开展境内外拓市场活动20场以上,收获意向订单超3亿美元。挖掘服务贸易增量,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5%。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集拼出口、跨境支付等探索创新,优化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措施。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行)
(二十)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外资招引资金,深化全球大招商活动,2025年争取实际利用外资0.8亿美元。支持外商在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省、温州市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二十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支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1家,支持企业将乐清总部打造成全球运营管理中心和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入驻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企业海外抱团发展,全年完成实际对外投资4500万美元。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改局牵头)
坚决落实“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100个以上“百项千亿”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82亿元以上,支撑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力争实现1%以上增长。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33.6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保障供应建设用地5000亩、用林300亩。
(二十二)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对照省重大项目统筹机制,梳理我市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项目,争取我市更多项目纳入上级保障盘子。积极组织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预支)用地指标40亩以上。工业用地(用海)保障1300亩以上,其中“数据得地”供地超800亩。全力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推行分行业“工业上楼”,力争全年拆除300亩,拆后开工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推进多元空间供给,推进市域统筹机制,提高地企匹配精准度。保障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1500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三)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抢抓国家政策契机,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积极运用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持续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力争投放政策性贷款15亿元。加大对市政、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做好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工作。力争1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人行)
(二十四)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全省“民营经济32条”和温州市“民营经济195条”,力争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年“3个70%”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3个80%”。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项目清单,常态化梳理储备一批推介给民间资本,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1个。全力保障中小企业用地需求,符合省用地保障条件的,争取纳入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五)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温州“百项千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原则上前置条件齐全项目所需的能耗指标3月底前落实到位。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或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比例不低于50%。加快实施一批超长期国债用能设备更新项目。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07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0.46亿方以上,安排绿电交易1.3亿千瓦时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42亿千瓦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供电局)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下降。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7.65亿元。其中,重点支持城乡融合发展3.06亿元,乡村振兴4.59亿元。
(二十六)推进全域城镇化均衡发展。实施县域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点项目102个左右,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探索片区组团发展模式。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50亿元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七)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落实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依据的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保、随迁子女教育等权利。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
(二十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雁荡山铁皮石斛全产业链发展,以石斛小镇为核心,推动铁皮石斛产业项目落地投产。推进北塘村、下山头村等重点村辐射周边薄弱村联动合作、资源整合、品牌共享,逐步形成“大北塘村”“大下山头村”等“大”村模式。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全市报废老旧农机具150台(套)以上。持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力争全市新增农机购置补贴机具600台(套)以上。新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个。贯彻落实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育现代“新农人”750人,农创客230人。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推进“一县一带一片”建设,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推进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完成农房改造3450幢、管线序化11个村、村道提升104个村,完成村内道路提升104公里,新建乡村公共充电枪260把以上。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十九)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综合运用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耕地功能恢复(垦造)等手段,深化“多田套合”,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用地布局,提升农业空间治理水平。耕地功能恢复3400亩,新增“多田套合”面积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认定)8600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14.51亿元。
(三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公共服务长效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公建民营、场地换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慈善公益参与等运营模式,构建多元供给格局,推动公共服务高效运行。大力支持促进中心镇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十一)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持续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着力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力争为全市企业减负0.8亿元。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十二)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争取列入省第二批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和覆盖范围,推动每千名0-3岁婴幼儿拥有的托位数达4.5个。深化“医育融合”改革,促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十三)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切实保障各类教育资源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校网布局,持续推进薄弱幼儿园整改提升和优质园创评两大行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教共体)办学改革,做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提升职业教育长学制人才培养规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惠及面;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益,2025年随迁子女就读公办比例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四)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理念,更好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积极构建以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新建、转化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710套(间),助力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718户。持续推进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130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金融监管支局)
(三十五)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构建“服务前审批、服务中监管、服务后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十六)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提档县级强院建设,加速市人民医院三甲创建,推进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和医疗信息化建设,争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温州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以上。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完工柳市、翁垟、湖雾等3家卫生院迁扩建工程,启动雁荡、芙蓉康养综合体项目。深化医疗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就诊率维持在90%、76%以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药服务供给侧联动协同,引导全市长期住院医疗资源供给扩容下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十七)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1500人次。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新增残疾人就业180人。排摸孤独症儿童需求底数,完善康复救助全流程,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260人,康复辅具适配1500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持续开展“1619”接续奋斗计划,新增帮扶中职(技师)教育低收入家庭青少年70名。培育壮大慈善主体力量,新增慈善组织3家,慈善信托规模扩大300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慈善总会)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49.25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各部门要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级和温州市级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管国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