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通知,支持方向为新能源供热项目、光伏发电项目。
其中,光伏发电项目支持范围为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应用光伏发电的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项目等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类项目;产业园区(经国家、市级、区级认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公共机构、市级重点工程等整体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结合关停矿区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具体支持内容包括:光伏组件及必要的安装辅助系统、逆变器、汇流箱等配电系统。
支持比例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以上三类项目分别给予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不高于30%、20%、10%的资金支持。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丰台区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科。
原文如下: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京发改〔2025〕22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公开征集工作。
具体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请参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丰台区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科(地址:丰台区文体路2号2号楼404室)。
附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https://fgw.beijing.gov.cn/fgwzwgk/2024zcwj/bwqtwj/202502/t20250214_4010765.htm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张志初;联系电话:010-8365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