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头条(微信号:PV-2005)获悉,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到 2027 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 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文件明确,要探索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调用。结合市场、价格等机制,试点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协同调用机制,优化基地整体涉网性能,提升稳定支撑能力。
按照2027 年实现存量煤电机组“应改尽改”原则制定灵活性改造推进方案。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最小技术出力达到新一代煤电升级有关指标要求,并确保煤耗不大幅增加,机组涉网性能符合系统运行要求。鼓励煤电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配置调频储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度布局一批调峰气电项目,进一步提升气电调峰能力。
电力调度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细则,明确新型储能的调度关系。优化新型储能调度运行,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增强本地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应用尽用。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4〕18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有效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因地制宜推进调节能力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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