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容指出,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在妙镇、思阳镇。新建在妙光伏升压站至茶花变电站220千伏线路一回,线路单回建设,全长约26公里,线路起始于上思县在妙镇在妙升压站,终止于上思县思阳镇茶花变电站,导线截面选用2×JL/LB20A-300mm2,配套通信工程,全线架设2根24芯光缆路由,光缆纤芯类型为G.652D;同时在茶花站扩建一个220千伏间隔,采用户外AIS布置。
项目总投资4715万元。
全文如下: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4〕22号)
华润新能源(上思)有限公司:
经上思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的《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申请报告》(报批稿)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市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的通知》(防政发〔2017〕39号),同意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建设。
项目代码为:2406-450600-89-01-382804。
项目建设单位为:华润新能源(上思)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在妙镇、思阳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在妙光伏升压站至茶花变电站220千伏线路一回,线路单回建设,全长约26公里,线路起始于上思县在妙镇在妙升压站,终止于上思县思阳镇茶花变电站,导线截面选用2×JL/LB20A-300mm2?,配套通信工程,全线架设2根24芯光缆路由,光缆纤芯类型为G.652D;同时在茶花站扩建一个220千伏间隔,采用户外AIS布置。
四、项目总投资4715万元。项目业主自有资金1556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的33.3%;其余资金由项目业主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等相关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是:《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保障性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1〕14号)。
八、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报批手续。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本项目核准后,项目单位应积极与电网企业对接,电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并网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建设计划及并网工作有序推进。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文件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局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详见附件2)。
十四、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每月月底前需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 (http://zxsp.fgw.gxzf.gov.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自治区发改委、统计局将对屡次通知仍不报送按要求录入或更新信息的项目业主,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列入失信名单。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防城港市大数据合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华润新能源(上思)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被告知单位:华润新能源(上思)有限公司 陈伟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