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27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应超过30cm,光伏板不得超出屋面外沿,最高点不得超过屋脊;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低一侧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0.5m,最高一侧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1.5m,应利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对光伏组件进行适当围挡,保证建筑主体美观。
文件明确8类情形禁止安装分布式光伏:
1.城市干道、国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边50米范围内的房屋。
2.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传统村落及其周边可视范围内的房屋。
3.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
4.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5年的砖混结构房屋,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砖木结构房屋。
5.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树木等
6.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7.所在区域公用配变容量不足或低压线路承载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电网消纳的。
8.存在其他不得安装的情形,如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相邻利害关系人的日照、通风、采光等.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