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的复函发布。
为进一步推进佛山市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你局申报的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本次备案项目11项,装机容量214.52千瓦,总投资106.84万元。因部分个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内容发生变化,同意李嘉银4人变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内容的申请。
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原文如下:
日期:2024-01-29 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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