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方案先行定目标。制定《禄丰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禄丰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导意见》,明确光伏开发目标和项目实施区域。拟定招商工作方案,经多轮优选对比,分别与华能、华电、国电投、北京天润、高峰新能源等企业签订了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全市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启动。成功获批2021年-2023年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取得省能源局11个共计75.06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建设指标。
二是专班跟进抓落实。组建电站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全力做好新能源开发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专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60余次,深入有关部门、乡镇项目点开展实地踏勘20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用水、用电、用房、道路等问题100余个。目前,已获得省能源局指标的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将在2023年底有序投产。
三是挂图作战提质效。将光伏发电项目、能源固定资产投资、能源安全储备等任务分解落实到人,采取目标晾晒、挂图作战、倒逼时序等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大比拼考核管理办法,通过自主申报、任务认领等程序,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一月一督查、一季一比拼、一年一考核,营造了齐抓共管、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集中式光伏项目在建光伏电站11个,总装机75.06万千瓦,总投资规模达37.5亿元,1-7月共投产6万千瓦。截至目前,共完成各类屋顶组件安装20323块,合计1.1337千瓦,并网发电126.8千瓦。
四是优化审批减环节。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招商引资的关键环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项目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云南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按照重大项目能备案则备案、能承诺则承诺、能容缺则容缺的原则,精简审批环节、材料、时间,企业投资备案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企业成本大幅降低。目前,禄丰市新能源发电项目总规划装机(在建、拟建)约为212万千瓦,预计建成后年上网电量为290052.33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约87.79万吨,每年可大幅减少因燃煤造成的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460.75吨,氮氧化合物515.47吨,二氧化碳239.59万吨,烟尘92.16吨,节约淡水348.45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