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包头市2023年共配置分散式风电3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8MW。
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2个,每个项目建设规模均为15MW,要求于2024年6月前开工、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范围仅针对工商业分布式,规划容量为68MW,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超6MW,要求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包头市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2023年分散式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1、项目地点:包头市境内
2、配置规模:2023年共配置分散式风电30MW,分为2个项目。每个项目建设规模均为15MW。
3、配置范围:择优确定2个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4、项目建设期:项目应于2024年6月前开工,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均应全容量并网。
5、分散式风电严格控制向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侧送电,只能有一个并网点。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任一种模式,鼓励建设部分和全部电量自发自用,以及在微电网内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要求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
6、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适用的电价政策。
(二)项目名称:包头市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1、项目地点:包头市境内
2、配置规模:包头市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容量为68MW。
3、申报范围:本次申报范围仅针对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开展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时需满足单个接入点项目并网装机容量不超6MW的要求。
4、项目建设期:项目应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均应全容量并网。
5、项目应以35kV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不得升压外送。开发模式分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类,其中余电上网电量比例不高于25%。
6、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适用的电价政策。
二、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电力业务,优先支持具有新能源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专利和软著。
2、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光伏(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申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净资产不低于拟申报项目资本金的2倍,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拟申报项目资本金的2倍,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分散式风电项目申报企业应具有至少10MW风电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业绩。
4、本次竞配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5、申报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分散式风电项目竞配。
6、申报企业应为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最近三年内,申报企业没有发生骗取入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