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8 月11日,根据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能源”)发布的《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拟进行整体合并重组的提示性公告》获悉,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新疆新能源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合并重组成立新的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股东单位合并重组方案及通知,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情况。目前新疆新能源直接持有公司47.38%股份,本次合并重组事项完成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控股股东合并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