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者提出,越南电力集团(EVN)应以临时价格从合格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购买电力,相当于进口电力价格的90%。
该提案是在3月20日在越南电力公司EVN河内总部大楼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该会议有85名来自处于国渡阶段的光伏及风电项目的投资者。
该提案是基于越南工业和贸易部的第15号通告函,同时,也代表了3月10日向越南总理办公室签署请愿书的36个处于过渡阶段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者的心声。有34个过渡项目已完成了项目建设及试运行,其中包括28个风能和6个光伏项目,这些项目将提供近2,091兆瓦的电力,相关相关可随时与越南国家电网进行并网。
在等待与相关越南管理机构针对电力关税框架以及与EVN的谈判过程中,上述项目的投资者自发组织起来,针对有资格并网发电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要求EVN采购电力,以防止电力资源的浪费。此外,投资者还提出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临时电力价格,等于电力进口价格的90%。
事实上,越南电力公司EVN一直以高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价格来从其他国家购买电力。例如,2022年,煤电的成本区间从3,500 越南盾至4,000越南盾,而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价格仅为每千瓦2,000越南盾。
“越南政府规定,2025年12月31日之前,进口自其他国家的风能,水电和火电的价格为越南总理办公室决定的每千瓦时6.95美分,因此,如果越南本地项目的可再生电力无法以相同的价格进行出售,那将是极不合理的一项措施。”
根据越南电力界消息人士的说法,此次拟议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临时电力价格(占进口价格的90%)为每千瓦时6.2美分,低于行业和贸易部发行的第21号决议案的上限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