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贵州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其中涉及光伏项目超百个,规模近10.7GW。
根据公示的清单来看,所涉及的光伏项目类型包括农业光伏电站、农光互补、整县分布式以及源网荷储等。
在业主方面,华电、中国电建、中核均达到GW级,华电最高达2GW以上。华能、中广核、中节能、国家电投以及贵州能投等均有500MW左右的项目位列其中。
需要注意的是,项目清单中表明了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项目进度梳理来看,个别光伏电站基本已经完成项目建设,但仍有部分收尾工作仍在进行,较早的电站可以追溯到2020年。此外,部分2021年、2022年开工的项目尽管已经开工,但绝大多数项目处于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超2/3的项目计划在2023年开工,而今年开工的项目则大多处于后续核准、备案以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中。
文件表示,对纳入2023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的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统筹争取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补助专项以及省预算内前期工作费的5%予以支持。
此外,为进一步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争取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争取用地支持,加快项目推进。
通过贵州往年电站名单查询发现,近两年来,贵州已经分别下发2021年15.89GW光伏指标、2022年8.932GW光伏指标,总计规模超24.8GW,而上述项目绝大多数位于其中。
从推进情况来看,贵州地面光伏电站进展较为缓慢。有行业人士指出,一方面,产业链价格高涨叠加贵州光照资源较差,电站收益率核算不达标,很多项目难以开工。另一方面,贵州多山地,海量的光伏项目背后是急缺的土地支撑,尽管项目申报时要求各项手续齐全,但也存在一地多用的情况。
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贵州省能源领域龙头国有企业,日前,A股上市公司盘江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更名的公告》。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盘江煤电集团《关于组建贵州能源集团获得省政府批复的告知函》等书面文件。贵州省拟组建贵州能源集团,将盘江煤电集团更名为贵州能源集团,吸收合并乌江能源集团后,注销乌江能源集团。
贵州能源集团将围绕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战略定位,打造千亿级全国清洁能源供应商和全国一流能源企业。
具体文件见下: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实施2023年25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通知
黔发改投资〔2023〕111号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增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筛选了25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扎实推进2023年民间投资项目化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市场准入,强化政府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实施扩大民间投资专项行动,坚决取消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领域外,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对纳入2023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的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统筹争取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补助专项以及省预算内前期工作费的5%予以支持;已开工建设的,积极争取引导社会资本盘活存量国有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省预算内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等予以支持。用好政府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建设。
二、强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履职尽责,把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推进。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扎实有效推进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实施,力争全省民间投资占比达38%以上。依托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民间投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工作合力,广泛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各地要建立“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常态化选派项目代办服务员跟踪服务,加快推进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开工建设。
三、加强项目推介,滚动接续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模式创新潜力大的项目,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为确保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加快推动实施,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适时更新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形成“成熟一批、推介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滚动接续机制。
四、强化融资支持,降低投资成本
充分发挥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加大民间投资项目推介力度,全年召开2次民间投资项目融资对接会,市、县参照省级模式适时召开民间投资项目融资对接会,做好项目推介及跟踪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推动民营企业平均融资成本低于总体融资成本。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推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对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和与融资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优化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实施
进一步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争取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争取用地支持,加快项目推进。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六、狠抓政策落实,做好专项督导
继续将民间投资占比纳入高质量考核体系,开展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以及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推进情况专项评估督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尚未有效落实的政策措施,要认真分析原因,抓紧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政策尽快落地。
七、加强调度管理,做好研判分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25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工作调度,密切关注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计划推进动态,切实推进项目建设,于每月28日前将项目推进情况在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任务管理民间投资项目调度专栏中据实填报。充分发挥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不断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民间投资统计,指导民营企业按照统计法及统计有关规定,将民间投资全面如实入库统计,做到应统尽统,认真做好民间投资趋势分析和研判。
八、强化舆论宣传,做好经验总结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本部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新规定。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作为,依托门户网站设立民间投资专栏,用于公布民间投资有关政策、工作计划以及重点项目等,畅通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有效渠道。要及时总结促进民间投资中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释放积极信号,稳定和改善市场预期,积极营造民间投资良好氛围。
附件:贵州省2023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