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河南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2023年首批市场化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开发。
根据文件,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已录入前期库的项目。去年9月,河南下发了《关于2022年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共11.94GW的风光项目进入河南省新能源前期项目库,其中风电10.2GW,73个项目;光伏1.74GW,11个项目。此外,煤电灵活性改造项目配置规模8.8GW,即本次河南共下发20.74GW。
文件指出,本次申报优先支持驻豫煤电企业,不限申报个数,鼓励驻豫煤电企业优先采用已下达的灵活性改造对应新能源建设规模组织申报。此外,优先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对纳入项目库管理的6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不限制申报个数。
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并网率、组卷率高的市县参与本次申报,平顶山、南阳、焦作、商丘4市存量多、进展滞后的省辖市,除煤电企业和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外,原则上全市最多申报3个项目。
文件表示,加大对新能源装备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市企深度合作、产业项目进展较好的新能源装备龙头企业申报项目予以支持。
文件强调,要引导项目均衡布局,原则上单个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各地要加快存量项目建设,对涉及光伏用地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用地条件,使用未利用地以外土地建设的,应该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具体文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