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2023年第一批光伏组件采购-2标段(儋州区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3年第一批光伏组件采购-2标段(儋州区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053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包括: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陕西神能投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50MW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国华儋州100MW农光分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个项目的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一)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附近,其中218MWp光伏组件场区位于宁东基地永利新村南侧梅花井矿区的光伏项目现场,143.3MWp光伏组件场区位于宁东基地清水营煤矿矿区的光伏项目现场。
(二)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位于承德市坝上地区国华河北公司所属光伏区域,项目地点地形为坝上丘陵,多山脉连绵。
(三)陕西神能投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位于榆林市大柳塔镇,东距G336国道5km,北距S204省道3km,南距神木市约47km,直线距离榆林市约113km。
(四)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场址位于滨州市惠民县境内。本工程建设规模50MWp,建设类型包括农村户用光伏、坑塘水面(闲置空地)、公共建筑光伏,采取“分散开发汇集、就地就近消纳”的原则。
(五)国华儋州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新州镇黄泥沟农场,西北侧距离王五镇约10km,场区西侧有S315省道,场址周边乡村道路纵横交错,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2个标段(包)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
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组件361.3MW,交货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附近,其中,218MWp光伏组件场区位于宁东基地永利新村南侧梅花井矿区的光伏项目现场,143.3MWp光伏组件场区位于宁东基地清水营煤矿矿区的光伏项目现场。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840MW,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陕西神能投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118.25MW,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光伏组件50MW,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国华儋州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100MW,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计划招标容量约1469.55MW,详细项目容量如下:
2.1.5交货地点:
一标段: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示范区62万千瓦光伏项目、国华河北公司光伏项目、陕西神能投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国华能源投资山东公司惠民整县70MW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各项目现场;
二标段:国华儋州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现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应通过CGC或CQC或TUV之一的认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满足并提供累计至少1.4GW的国内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业绩,其中100MW及以上的单项合同不少于5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供货总量为准,包含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2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0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7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2-24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国华投资大厦18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乔 学
电 话:010-58151762
电子邮箱:11680078@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晨
电 话:010-58134655
电子邮箱:13707608@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