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长源电力汉川公司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项目分水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子项目(一期100MW、二期100MW)EPC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EZB220510109)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结果
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项目分水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子项目(一期100MW、二期100MW)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10109,招标人为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长源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项目分水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子项目(一期100MW、二期100MW),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分水镇,该区域由渔场连片构成,平均水深2m。项目中心点坐标为E113°38"46.55",N30°38"55.78",拟采用渔光互补方式进行开发。
本项目交流侧拟规划装机容量2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261.3MWp。工程拟选用650Wp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本工程共设67个3MW的光伏发电单元,全部为固定运行方式。光伏发电单元主要由光伏阵列、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组成。分水一期+分水二期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共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共新建2台200MVA主变, 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拟采用一回 220kV 线路接入 220kV 分水变电站220kV 侧,线路长度约 9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试桩)、设计审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甲供)及安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调试(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鱼塘处理(整治、清淤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将项目建成国内标杆型光伏项目。
(2)新建220kV升压站: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试桩)、设计审查、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给排水、进站道路(含桥梁)、站内道路、综合楼、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调度的通讯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
新建升压站的构建筑物屋顶应采用分布式光伏供电系统,并接入站用电系统(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设计、材料、安装、调试等内容和费用)。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升压站加密设备、PMU测试、二次安防、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并网前技术监督、并网性能检测、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主要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以及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桩基试验及实体桩的检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投标人供货范围应包括其工作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等,并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负责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设备编码原则编制所有设备的KKS码和双重命名(含光伏组件)标识牌,并负责全部费用。
(4)负责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环保(含升压站电磁辐射)、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防雷接地等国家、地方政府等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5)负责项目施工相关交通工程(进场道路、进站道路、场内道路、站内道路、检修通道、临时道路)的设计、手续办理、施工和验收,并承担全部费用;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并满足当地国土、林业、水保、环保等部门的验收要求。
(6)负责光伏电站的景观设计、施工,建成后的光伏电站应与当地乡镇景观工程协调一致,符合当地的人文景观特点。
(7)负责恢复本项目范围内因施工损坏的河堤、水渠、鱼塘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8)负责工程基建期间的安全监控视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费用。
(9)负责工程所涉及的鱼、虾、螃蟹等水产品养殖物、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赔)偿费用(含升压站区域);负责工程所需的坟地、场内电力电讯杆塔迁改、农网线路及弱电线路的拆迁及改建、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及房屋拆迁等补(赔)偿费用;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负责借用道路(包括但不限于乡道、村道等)的维护、修复及造成损失的赔偿补偿。
(10)负责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设备堆场租地,按招标人文明施工总策划的有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复垦工作;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运输、转运、二次倒运、保管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堆场的面积、地面、防雨、排水、监控等措施应达到设备厂家要求的存放标准。
(11)光伏区外集电线路用地及通道清理、场外临时道路修建和维护、其他临时土地租赁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砼搅拌站(若自建)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投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投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
(12)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满足湖北电网公司的技术要求、审查意见和并网要求,按照国网湖北省电力调控中心《新能源并网指导手册》,负责所供设备与电网运行方式处、调控处、计划处、通信处、继电保护处、自动化处、水新处、系统技术处等部门所有接入工作的沟通及协调(包括向电网公司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升压站倒送电启动前和首次并网前的相关手续办理、OMS网络专线建设与接通、试运行转商业运行等与电网公司相关的手续办理),满足湖北省电网公司受电并网的条件。投标人报价包含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确保成功的投入商业运营。
(13)本工程与送出线路工程分界点为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光缆接续盒(升压站内)。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往外的材料由送出线路工程单位负责,导线引流线及金具往站内部分由投标人负责。升压站内光缆接续盒由送出线路工程单位负责供货及施工。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2.1.3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 年 12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汉川市分水镇。
2.2其他:2.2.1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第三方档案管理、地方政府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如因工作需要招标人已达成相关协议,招标人将从本项目总费用中扣除,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2.2本项目在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后合同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