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线今年8月,美国FEMA(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联邦应急管理署提议修订国际建筑规范的S76-22法案,欲将地面安装光伏的风险类别从风险类别I类提高到风险类别IV类。
FEMA的提议是基于近年来美国光伏电站安全事故频发,造成巨大的人身财产风险损害的同时能源中断供应频发,但这一提议迅速在美国光伏业内引起轩然大波。光伏电站被定义为IV类风险建筑,意味着目前光伏板结构系统的风荷载能力需增加50%以上,逆变器等输电设备的负载能力需增加20%以上,如此太阳能支架和组件材料的制造成本和项目成本会随之大幅攀升。
为此,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与业内企业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认为风险类别的跃升将削弱美国光伏行业健康发展的动力,装机容量下降的同时也会丢失成千上万的就业机会,建议将地面安装光伏的风险类别暂提高至风险类别Ⅱ。
风险类别I是指在发生故障时对人类生命危险低的建筑物,如储藏室、农业大棚等。但IV类则是指这些设施和建筑物的功能丧失对居住者或用户构成重大危害,如医院、消防站、警察局和对国防至关重要的机构,是建筑行业最高的风险类别。
最终,这场拉锯战以国际规范委员会(ICC)投票通过SEIA的提议而缓冲着陆。但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过渡性方案”目的是为了保护产业发展及带来的就业机会,但伴生高频的安全隐患,调整至IV类则只是时间问题。
美国这场关于光伏电站风险类别的争议也拉扯着其它国家光伏行业的神经。毕竟,国际建筑规范的制定和变更并非只在美国产生影响力,其过往对全球建筑安全等级标准的制定都将起到指导性意义,甚至不少国家会作为“国标”直接参照执行。
目前《2024年国际建筑规范》的修订对国内光伏行业的影响还未可知,近年来,光伏电站安全事故频频见诸各大媒体报端。2018年,广东、河北、山东、吉林等多地光伏电站受大风天气影响,损失惨重;同年,安徽某光伏电站发生火灾,组件损毁严重;2020年,贵州某光伏电站遭受鸡蛋大小的冰雹袭击,组件出现严重隐裂;2021年,通辽市某光伏电站遭受长时间暴雪,出现不同程度的坍塌……
年内,国内百兆瓦的光伏方阵被大风摧毁,组件飘飞、边框撕裂、支架脱落,绝大部分光伏组件均有不同程度受损,部分受损严重的光伏组件则几乎“腰斩”,损失惨重。目前该事件的事故责任认定还未出炉,但网友们的热评却引人深思。
“设计的问题,没有考虑极端天气。”
“设计是根据载荷规范基本风压设计……检查支架是否按照设计供货”
“这种特大风压区域,选择手动可调支架就是个错误。”
“超大型组件的载荷能力去哪了?”
“风荷载咋定的?荷载规范?”
……
仅从公开评论即可窥探事件定性的复杂性,可想而知在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利益相关方的权责纠纷该有多剧烈。众所周知,目前国内对光伏电站安全冗余的宽容度较高,很多光伏电站不断触碰安全冗余的底限标准,导致不断增大风险性,期望小概率事件的侥幸存活。但近年来,国内外频发的“小概率事件”已经敲响了警钟,而《2024年国际建筑规范》的修订或许也是一盏“探照灯”。而在事故赔付博弈中,即便投资方能得到产品供应商、第三方保险的赔付,最终还是投资方要承担停工停产经济损失、人身事故的道德损失、企业社责的名誉损失,而这些损失却无法衡量,难以修复。
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的稳定安全,值得全行业高度重视和关注:
一、夯基——规范电站设计基准。电站设计除满足相关设计标准外,还需要结合当地历史气象条件、周边光伏电站运行情况等,综合考量设计边界条件,必要时提高光伏电站的设计条件,避免出现“收益大棒”指导电站设计的情况出现。
二、固本——选择可靠的光伏产品。组件、支架、逆变器是光伏电站的核心产品,是保障电站安全的根本所在,因地制宜选择最优产品是基本法则。如在我国西北东北等风沙大、极端天气易出现地带,超大板型组件因其更大的尺寸和风载,势必对支架的结构性压力要求更高,因此“组件+支架”的选型务必要慎而又慎。
三、提质——建立完善的履约承诺体系。相关责任方(设计院、承包商、投资方等)需共同承担项目安全事故责任,而非将风险因素单纯让某一方承担,唯有风险与收益并举,各方在电站建设过程中才能守牢安全底线。
四、增效——优化电站运维体系。在电站后期运行期间,对电站进行全方位、精细化、数字化、智慧化的管理是保障电站收益的必要条件。如定期进行设备状态评价及检修、极端天气到来前提前采取行动抵御风险等都是保障电站少生病、不生病的必要措施。
能源保供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大局,安全可靠是光伏电站稳健运行的基础和底线。唯有光伏电站真正安心无忧,客户收益价值才有保障,我们的碳中和之路也会走得更稳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