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公司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监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监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10245,招标人为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由清远国能绿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场区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项目所在地靠近浸潭镇,路况良好,交通便利,通信发达,地块较为分散。根据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33MWp,占地面积约500.86亩,拟采用545Wp双面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方案,545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60676块,组件安装倾角19°。共设11个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输出35kV交流电,共2回集电线路,厂区内设110kV升压站一座,配套建设储能装置,并入广东电网。项目采取集中发电,集中并网的技术方案,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本项目计划2022年12月开工,2023年5月投产,总工期6个月。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广东公司石角热电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委托监理机构,进行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围绕“安全、质量、工期、决算”控制目标,在项目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方面所做各项工作。
2.1.3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开始,至被监理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中标人合格移交所有监理资料并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止。
2.1.4 服务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项目所在地。
2.1.5 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含税总价承包方式。
2.2其他:本次招标的合同在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33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取得批复后生效。若自发出预中标通知书起6个月内合同生效,则合同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若自发出预中标通知书起6个月内项目接入系统仍未取得批复,本次招标结果取消,合同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3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MW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29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2-1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册、审核咨询: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南兴路10号
邮 编:511520
联 系 人:李志艺
电 话:13828580864
电子邮箱:12033426@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23-63602726
电子邮箱:20002962@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