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晚间,太极实业公告表示,子公司十一科技下属所涉电站公司收到通知,在内蒙古五个电站的电费补贴需要缴回,缴回金额为4.13亿元;基于已收电费补贴需按通知要求缴回,由此可以合理推断尚未收回的应收电费补贴3.94亿元也将无法收回。
而电费补贴要缴回的原因是所涉电站存在未纳入建设指标规模且备案过期失效、为违规项目批复上网电价和擅自变更投资主体的问题。
所涉电站已收电费补贴及应收电费补贴合计8.07亿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7.02亿元,对应的增值税1.04亿元。
图片来源:太极实业公告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光伏政策较多补贴,现在收紧了,“不止我们一家,有其他企业也要退回。”
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的通知,共废止涉及8市的24个存在问题的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除了十一科技涉及的项目,还有国家电投集团四子王旗风电供热有限公司的风光一体化20MWp光伏发电项目、华能包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30MWp光伏发电项目。
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过快,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为主体收入的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增速难以跟上补贴的规模增速,导致补贴资金缺口的产生与扩大。
为了减少资金缺口,将补贴发给真正能领的电站公司,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是可行方法之一。
今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自查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从项目的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环境保护六个方面进行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