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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意见》

日期:2022-09-27    来源: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2
09/2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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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排放 绿色建筑 分布式光伏

近日,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南京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意见》,为南京市公共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控制指标。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控制在4126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完成江苏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6%、7% 、8%和7%。

《实施意见》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明确了6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在节能管理方面,全面开展能耗定额管理,重点对能耗超约束值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并采取针对性节能减碳措施,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超约束值单位能源消费水平降至合理区间。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将碳排放量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考核评估机制。在绿色建筑管理方面,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大型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普遍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墙体保温、空调、电梯、照明、门窗、锅炉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在新能源运用方面,各级公共机构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充分利用既有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机构中的使用比例,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的采购比例不低于30%。在资源共享循环利用方面,全面推动公物仓互联互通,横向打通部门“小散仓”,纵向连通省级“区域仓”,在集中办公区建设“点分仓”,扩大资产调剂范围,实现资产调剂“同城一体化”。 严格实施垃圾分类制度,确保定时定点投放率达100%。在示范引领方面,到2022年,全市力争100%的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5年,至少创建1家国家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在倡导绿色低碳行为方式方面,推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引导干部职工强化绿色低碳理念,鼓励无纸化办公和双面打印。合理控制室内温度,节约用电,倡导节约用餐,广泛开展“光盘行动”行动,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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