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涉及光热发电与熔盐储能。
通知显示,2022年青海将围绕清洁能源开发行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行动、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储能多元打造行动、产业升级推动行动、发展机制建设行动六大内容采取相关措施,并明确了对应责任单位。
其中,在清洁能源开发行动——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方面,加快推进大基地项目建设。
加快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并网300万千瓦。(省能源局,海南州、海西州政府)
加快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建设。(省能源局,海南州、海西州政府)
有序推动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加快《2021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确定的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项目等12个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新能源项目储备和动态管理。(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
在清洁能源开发行动——推进光热发电多元化布局方面,2022年将研究出台支持光热发电项目发展的政策。加快在建光热项目建设,推进光热与光伏一体化友好型融合电站发展,提高储能配比率。(省能源局,海南州、海西州政府)
在发展机制建设行动——强化政策支持保障方面,将争取研究出台支持我省储能、光热、抽蓄的电价支持政策,明确电价补偿、电力调度等内容。出台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政策,规范新型储能项目备案、接网、并网、运行调度等工作。(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在储能多元打造行动——发展新型储能方面,将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空气压缩储能、熔盐储能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
全面推进第一批大基地配套储能项目建设。(省能源局,海南州、海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