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管理局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并于近日印发。
其中提出,激发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组织电网公司定期发布新能源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时序,探索在保供能力许可范围内对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较高用户予以优先保障。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