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什么?发展方式有什么变化?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彭程接受记者采访,对以上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规划》描绘了“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指引蓝图绘就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准确把握其中要义?
彭程: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气候雄心峰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重要会议和场合发表系列重要讲话,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要求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我国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高位部署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考虑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发电情况,《规划》提出为确保完成2025年20%的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202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要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测算“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实现从能源消费增量补充到增量主体的里程碑转变。
记者发展目标是对发展定位、方向和空间的高度凝练,如何理解《规划》中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
彭程:从可再生能源内部看,我国地热能供暖、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等非电利用受资源条件、技术成熟度、开发利用经济性等因素影响,利用规模相对有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仍将以可再生能源电力为主。
在各类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定位和空间预期上,常规水电项目前期工作复杂,建设周期长,“十四五”期间投产项目基本明确,投产规模稳步增长;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受可用资源收集与利用经济性、环保要求等约束,规模有限;光热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尚处于商业化示范或研发阶段;资源储量大、建设场址灵活、经济性好的风电、光伏发电必须承担起新增主力责任。
具体测算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时,考虑到地热能供暖等非电利用统计体系尚在建立中,《规划》主要计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液体燃料发展增量,谨慎稳妥地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左右。在此基础上,《规划》明确为满足2025年10亿吨标准煤左右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需求,202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应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其中,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和发电量相对明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应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将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50%,较“十三五”期间42%的占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记者:在可再生能源新增主力全面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的背景下,《规划》如何引导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
彭程:《规划》把握“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新增主力,全面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的特点,在坚持目标导向的基础上,通过目标设置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发展,引导行业更加注重发电效率、利用率等质量和效益问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没有明确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目标。
一方面扩大发电装机不是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求的是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用量,而消纳利用量在装机容量的基础上受发电效率、利用率等影响,不宜过于突出装机目标而忽视利用率等关键影响因素,引导同时重视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比例消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是随着政府补贴的退出和取消,作为新增主体的风电、光伏发电已经进入平价阶段、市场化发展阶段,且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装备、产业链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四五”时期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孰多孰少、哪里多哪里少,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做好政策供给、创造良好环境,引导规划总目标实现,不再特别扶持特定行业或给某一行业压担子。
总体来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在“十四五”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可再生能源要从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主体,要有担当主力军的雄心和信心。
同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翻倍,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既要大规模开发,又要高水平消纳,更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多重挑战,必须加大力度解决高比例消纳、关键技术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可靠性等关键问题,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