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3月14日,西安市工信局、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在支持光伏产业发展专题申报指南中:
明确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10亿元、增速超过30%,和对年营收超过10亿元以上、增速超过20%的光伏生产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
申报条件为: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三)申报单位2021年度光伏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0%以上。
(四)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在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申报指南中,
明确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法人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1兆瓦,储能系统不低于1兆瓦时,按照储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
申报条件为: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划完成光伏电站和储能系统建设,(两者均为新建项目,项目完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且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储能系统正常运营。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