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原用于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2018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12.14亿元变更为10.2亿元,用于泰州乐叶年产4GW电池单晶电池项目建设,剩余的1.94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变更的原因,隆基股份称,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公司现有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提升管理效率,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现有厂房将用于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搬迁的募投项目实施, 因此,公司拟对原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和选址。
截至2022年1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据悉,泰州乐叶年产4GW 电池单晶电池项目将在泰州乐叶现有已租赁的厂房内实施机电安装工程改造,导入隆基自主研发的高效电池技术,形成年产4GW 高效单晶电池产能,预计今年8月开始投产。
项目所需资金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0.2亿元,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隆基股份表示,公司单晶硅片已处于行业龙头地位,非硅制造成本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单晶组件业务市占率持续提升,而目前公司单晶电池产能与单晶硅片、组件产能的不匹配一定程度制约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新型电池工艺已具备投资建设和产业化条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实现上下游联动发展,另一方面也将使公司在单晶电池环节的大量领先研发成果大规模产业化,在有效扩大现有单晶电池市场供给能力的同时,可实现技术和产品的大幅升级,从而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的高效单晶解决方案,进而保障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