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2月16日,广东省河源市住建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 。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1年,基本建立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体系和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至2023年河源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50%、55%、6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市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民用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其中市区 (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比例达到20%。
全市建筑健康性能显著增强,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高;全市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材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具体创建目标计划如下:
实施方案要求,发展星级绿色建筑。
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在一定区域范围内 (城市重要地段、重要公共建筑 )建设二星级及以上高等级绿色建筑。打造一批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集聚区,促进绿色住区、社区、城区的建设,推动绿色建筑高等级、规模化发展。
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增太阳能集热面积5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0兆瓦,鼓励农房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