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杭州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到"十四五"末,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200兆瓦以上,力争达到2000兆瓦以上,累计装机3300兆瓦以上。同时附上了各区、县(市)装机任务。
重点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淳安县按《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包括拱墅区、萧山区、钱塘区、临平区、建德市、桐庐县等六个区、县(市),以及八大领域"光伏+"工程。
此外,文件还提到,除使用财政资金或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光伏项目外,在2021-2025年期间并网的光伏项目(以2021年1月1日为起点计),待其发电满12个月后,按0.2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主城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的光伏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负责落实;其他地区由属地财政及市级财政按70%、30%承担。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