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BOO)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新抚区发改局为项目招标方,负责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新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BOO)特许经营权的承包人。由中标人在新抚区成立项目分公司,属地纳税,负责新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银行账户自有资金应达1亿元以上(银行出具资金证明);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财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出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收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放地址: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报名要求:将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合同或保险(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按照规定文件出售时间交到代理机构,未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拒绝售出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 日13时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2年1月27 日13时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1招标公司)。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指定地点,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须递交到开标现场。本次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均不采用邮递方式。
五、招标人:新抚区发改局
地址:新抚区
项目联系人: 戴平
联系电话:024-52862086
六、代理机构: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思佳
联系电话: 17741315899
2022年1月7日
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概况
新抚区发改局为项目招标方,负责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新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BOO)特许经营权的承包人。由中标人在新抚区成立项目分公司,属地纳税,负责新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新抚区,辖区面积107.6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1个乡。近30年的平均日照时数为2555.3H,年日照百分率为58%。
2、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总投资0.97亿元,十四五总装机规模22MW。
预计2023年前实现装机容量10.81MW。
前期摸排屋顶资源数据显示:新抚区党政机关面积3553.04平方米;公共建筑屋顶面积为67114.82㎡;工商业屋顶屋顶面积为136143㎡;新抚区农户屋顶总面积为308400㎡。
3、光伏电站预计接入方案
220V电气接入方案:单点容量3~20kW,一点或多点接入户主或公用电网低压母线上实现并网,并网后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者全额上网。
0.4kV电气接入方案:单点容量不超400kW,一点或多点接入业主配电房380V电压等级低压母线上实现并网,并网后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10kV电气接入方案:单点容量不超6000kW,一点或多点接入业主配电房10kV电压等级高压母线上实现并网,并网后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二、进展情况
为充分利用我区屋顶资源,实现集约开发,优化配电网结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我区在综合考虑发展规划、资源条件、监测预警、市场消纳、建设成本等因素下,决定引入社会资本,选定一家项目方,负责全域内屋顶光伏项目的开发。
三、重要要求
1、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须在半个月内签订合同。
2、待中标单位确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须在项目所在新抚区注册成立针对本项目的运营分公司,属地纳税。
3、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须办理完成接入设计方案、接入系统无功补偿、接入消纳报告、接入电能质量检测报告、环评、安全评价、消防设计、可研报告、社会稳定性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手续,具备施工条件。
4、2023年底前,实现党政机关屋顶安装比例达50%,设计装机容量≥0.18MW;公共事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40%,设计装机容量≥2.68MW;工商业户屋顶安装比例30%,设计装机容量≥4.08MW;农户屋顶安装比例达20%,设计装机容量≥3.87MW。
2025年底,力争总装机容量22 MW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