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毛乌素沙漠边缘一个300MW光伏项目被迫停工!
早在2019年,华能100MW光伏项目曾因土地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2019年12月20日,财新发表《华能陕北光伏项目施工,推平毛乌素沙漠千亩林草地》,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华能、光伏项目受到广泛的质疑。经过一系列调查之后,2019年12月24日,榆林市政府组织的“榆林市调查处置领导小组”的初步调查结果,回答社会三大疑问:1)采伐手续符合规定程序,“砍伐10万株杨树”不实。2)项目已完成21项前期审批手续,项目建设未在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备案3)项目用地认定为未利用地,项目用地内未实施过防沙绿化项目。
一、被迫停工的平价上网光伏示范项目
11月24日,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能源”)旗下榆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能长兴公司”)3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现已停工,只留下连片桩基支架竖立在沙地里。在项目现场可清晰看到,被推平而裸露的荒沙与周边林草地,形成极大反差。
榆能长兴公司3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现场。陈家运/摄影
据了解,该光伏项目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地带,所在地位于榆林市神木市高家堡镇徐家塔村边家渠组的西部,是国家2019年批复的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也是陕西省单体规模最大的光伏平价项目之一,已经分别被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列为重点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6.52亿元,场区总用地面积约3400亩。
二、说法不一的土地性质
那陕西300MW光伏项目的土地性质到底如何?不同渠道的答复并不相同!
1)榆林能源:50%非林地+50%宜林地,涉及耕地,手续齐全
榆林能源方面向记者回复的材料显示,该项目约1700亩为非林地,1700亩为宜林地,非林部分土地已取得神木市建设项目占用非林地调查证明,宜林地部分已取得陕西省林业厅林业批复手续《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陕林资许准临〔2020〕12号)。3400亩项目用地上有120棵树木,在树木采伐前,已对接神木市林业局、行政审批局,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610881012004230004)。
2)神木市高家堡镇政府:50%草地+50%宜林地,涉及耕地,手续齐全
“项目用地未涉及耕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未占用耕地。”神木市高家堡镇政府表示,该项目临时租用徐家塔村边家渠及蔡小沟两个小组土地共3456亩。经调查,实际使用3449.0823亩,其中:宜林地1709.796亩,草地1739.2863亩。
3)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本为灌木林地,零星草地,未涉及耕地
不过,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士回复记者表示,调查情况显示,2020年3月20日,上述光伏项目取得陕西省林业局《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陕林资许准临〔2020〕12号),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神木市高家堡镇徐家塔村集体林地1709.85亩,项目总占地3366.3亩,其中灌木林地3346.7亩,天然牧草地19.5亩。
对于上述光伏项目所占土地的性质,三方却给出了三种不同的答案。尤其是灌木林地和宜林地的说法差别明显。
三、土地性质分类
我国土地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下表根据国家现有的土地政策,对不同性质的土地是否可以用作光伏电站场址做了区分。其中,红色代表不能做场址,黄色代表部分可用、但有限定条件,绿色代表可用。
表 1:我国的土地性质分类
1.农用地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到,理论上“未利用土地”、大部分“建设用地”可以用作光伏项目的场址,而农业用地一般是禁止建设光伏项目的。
农用地不可随意触碰,但也并非绝对不能碰。在“农光互补”的光伏开发模式出现后,国家为了支持该模式发展,允许小部分“农业用地”通过农光互补的形式开展。
鉴于目前各省尚未出台完善的农光互补电站建设规范,以下整理出三部委联合发文中的相关说明以供参考:
1)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3)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4)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2.林地
除农用地外,针对如何使用林地进行规范项目开发建设的问题,国家林业局则出台了针对性规定。
光伏电站的林地使用范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