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梅州市建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2.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能源梅州市建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2.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能源集团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能源梅州市建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2.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在梅州市蕉岭县丝苗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厂房、仓库及办公楼屋顶,屋顶总面积为14649.29平方米,其中可安装投影面积约13465.39平方米。
本工程建设规划总容量为2306.92kWp的并网型光伏屋顶发电系统,本项目采用单晶450-550wp(建议535Wp)光伏组件,采用单台容量不小于110kW逆变器,配置1台2500kVA箱式升压变,箱变将光伏系统就地升压至10kV高压并网。即光伏发电区直流逆变为400V交流后,光伏板组串经逆变器后分为多个单元通过多回400V线路接入交流汇流箱,通过交流汇流箱送至10kV光伏变压器低压侧,升压至10kV,通过T接入园区10kV线路集中并网,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本次光伏电站项目设置专用配电装置,主要包括10kV升压箱变、二次设备仓。
本项目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根据屋面容量选取逆变器功率配置,本项目采用10kV高压并网,并网点位于本产业园10kV电源侧原有T接点,因本项目所在地光照条件有限,且本项目采用沿屋面平铺的方式,故系统效率约为装机量的80%。
本电站所发电量以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电网公司接入系统设计时确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本招标范围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完成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在开标前,若本项目因后续政策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发包方有权免责终止开标)。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2.3工程总工期要求:投标人应自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竣工投产。
2.4承包方式:广东能源梅州市建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2.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采取公开招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和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资质。
d)该项目不允许分包。
(3)项目经理要求:
①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①或②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②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容量100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设计项目,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国e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并在国e平台线上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登记、于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登记资料(若为邮寄,于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的截止时间前寄达),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
4.3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日00:00至2021年12月9日16:00(北京时间)。
4.4邮寄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地点:详见“7.联系方式”“(1)”所述的地址。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内递交如下投标登记资料纸质版,并将对应的电子版上传国e平台:
(a)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见附件一,或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b)证明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点业绩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能清晰显示合同范围的合同资料关键页、回访记录(或用户证明)、投运证明(如已投运)等)。
(c)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点其他要求的资料。
(d)各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投标登记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壹份),每页加盖公章。按本公告第3点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5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国e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发布,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完成投标登记录入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招标文件售价:见国e平台(售后不退)。
4.6招标文件获取操作步骤:①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完成国e平台注册后登陆选择对应项目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电子版,对应的纸质版于投标登记时间内送达投标登记资料地点,待确认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③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3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心本部);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国e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上发布。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为准。
7.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60)
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黄先生、杨小姐、张先生(35326131@qq.com)
电话:(8620)37861105、37860649、37861041、37860623、37860646
传真:020-87673286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能源集团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蕉岭县溪峰东路76号
联系人:张清杰
电话:0753-7857073
(3)关于国e平台操作咨询请联系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
联系人:叶小姐、李先生、叶小姐
电话:020-37860671、020-37860665、020-37860669
邮箱:yehailian@ebidding.com、lilei@ebidding.com、yeyunshi@e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