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要求,正式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规则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构建“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电力市场体系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是中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要求,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调剂余缺的作用,国家电网公司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总结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以下简称“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试点经验,凝聚行业专家和市场主体的智慧和力量,结合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可靠供应、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实际需求,研究编制了《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覆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全部省间交易,参与主体覆盖所有电源类型,对于实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电力保供和能源转型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是完整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试运行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启动后,将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全网电力余缺互济,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关注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后台回复关键词“国网电力现货交易”,领取《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文件。
附件: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pdf
“十四五”初年,在“双碳目标”背景下,为助力能源转型,促进企业创新、产业变革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际能源网凭借16年蓄积之力,继续构筑产业重磅年度盛会。
“2021第六届中国光伏产业论坛”将在北京举办。论坛以“能源转型 光伏先行”为主题,将深入解读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形势与政策,探讨新型电力系统下光储充一体化的发展机遇,宣扬业内新技术、新产品与创新理念,探索光伏产业发展新目标,并对光伏产业各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凝心聚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献计献策!
来源:国家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