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邵阳市、长沙市、岳阳市、永州市。
1.招标条件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邵阳、岳阳、长沙、永州等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湖南清能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长沙市、岳阳市、永州市,拟利用上述地区7个项目建筑物屋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共计17.1482MWp。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1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年均总辐照量为4315.6MJ/m2,彩钢瓦、BIPV屋顶,面积约3万平米,预计总装机容量3.0548MWp;
项目2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年均总辐照量为4315.6MJ/m2,混凝土屋顶,面积约1.5万平米,预计总装机容量1.6524MWp;
项目3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年均总辐照量为4315.6MJ/m2,混凝土屋顶,面积约1万平米,预计总装机容量1.0152MWp;
项目4位于邵阳市邵东县,混凝土屋顶,面积约2.5万平米,预计总装机容量2.8021MWp;
项目5位于永州市宁远县,年均总辐照量为4387MJ/m2,混凝土屋顶,面积约1.5万平米,预计总装机容量2.0088MWp。
项目6位于长沙市宁乡市,年均总辐照量为4315.6MJ/m2,彩钢瓦屋顶,面积约1.5万平米,预计总装机容量1.6157MWp。
项目7位于岳阳市华容县,年均总辐照量为4370.1MJ/m2,彩钢瓦屋顶,面积约5万平米,预计总装机容量4.9993MWp。
2.2招标范围:
以固定总价的方式完成PC总承包(其中项目1含光伏组件采购,项目2至项目7不含光伏组件采购)的工程招标范围内的采购、施工和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屋顶的防水检测及施工、厂房加固、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检及验收、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含本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所需相关合法性手续及证件办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2.3标段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华能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PC总承包项目预招标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不超过2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1年12月15日开工,2022年2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5预招标风险告知:
※本次屋顶分布式光伏总承包项目采购为预招标,须待各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部分或全部子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对应子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本次招标考虑10kV或380V接入(具体以电网公司接入意见为准),考虑混凝土、彩钢瓦、BIPV屋顶(含屋顶拆除费用)建设,考虑屋顶加固费用,参考给定的工程量,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列出计划工程量及报价后折算每瓦综合单价。本项目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不予调整。建设容量原则上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容量,若安装容量高于或低于招标容量,以中标各项目单位容量单价乘以实际安装容量结算。上述报价已包含彩钢瓦厂房屋顶加固(如需要)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5年(从2016年1月1日起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包含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且负责项目施工部分的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招标文件费:1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31-897566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10-81917442
电子邮件:cind12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