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8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8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NSC-21HNGS022120(标段一)
CNSC-21HNGS022121(标段二)
CNSC-21HNGS022122(标段三)
CNSC-21HNGS022123(标段四)
CNSC-21HNGS022116(标段五)
CNSC-21HNGS022117(标段六)
CNSC-21HNGS022118(标段七)
CNSC-21HNGS022119(标段八)
2.2项目名称: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8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800MW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1000MW,交流侧800MW,容配比1.25:1)平价光伏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地理坐标为东径98。62‘?100。20‘和北纬40。03‘ -41。00‘ 之间,具体位置按照附件红线图及坐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招标范围:
2.4.1本项目拟分为8个标段招标(不含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具体标段如下:
注: 1.拟选用组件及逆变升压设备系初步选用设备,有可能根据初设或市场行情调整,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以上标段不包含330kV升压站,所有标段(最终)控制室、生活区均设置在330kV升压站,综自监控设备(系统)包含在330kV升压站所在标段。 3.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段进行报名和投标,但应在报名时明确所报名的标段。 4.一个投标人最多中两个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明确标段优先顺序。同一投标人若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综合评价排名第一,则按该投标人的标段选择顺序决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排名第一的其他标段由其它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4.2以上8个标段包含范围如下:
(1)每个标段光伏电场及临时接入变压设备(第一标段有)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及临时接入变电站初步设计、用于招标及合同签订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及临时接入变电站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及临时接入变电站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及临时接入变电站概(预)算编制等;
(2)每个标段光伏电场及临时接入变电站(第一标段有)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组件、箱逆一体机或组串式逆变器外)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临时方案改正式方案接入、质监验收、全容后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含甲供设备)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每个标段光伏电场、临时接入变电站(第一标段有)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清赔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全景监控及等环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安全三同时及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手续、职业健康、购售电合同签订、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项目并网申请及验收、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及许可、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审查批复、建设用地土地评估、土地初审及预审、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勘测定界及规划红线、临时性用地和永久性用地的审查和批复、林草地征用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许可、用地协议及土地补偿手续、开工许可证、电力工程备案及证明、安全论证及备案、地震灾害安全性评价和备案、节能评估、文物勘探、压覆矿报告、防洪评价、防雷接地、光伏电站电气系统性能测试、光伏电站系统建模测试、光伏逆变器的系统性能测试、组件隐裂检测及性能测试、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涉及所有前期、工程建设期需要办理的合规性手续和证照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过程中甲方已完成的前期合规性手续和证照需在合同中扣除,在招标阶段全部包含)
(4)标段一正式接入方案获批后将临时接入线路改接至正式330kV升压站。本标段需考虑所有满足装机容量10%*2小时的储能装置接入、监控、管理、控制、安装布置等接口(端口)及设计条件(含站用变满足储能用电所需的容量考虑)。储能系统集成装置甲方单独采购。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安装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 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规划光伏建设厂区
2.6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0日前标段一保证临时方案并网,标段一临时并网部分总工期:50天。8个标段需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正式接入批复要求全容量接入330kV升压站并网。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提供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不能以送出线路代替),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日17:00 —2021年11月8日10: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首页服务中心下载)。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00。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1月24日0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标段一~标段四)联系人:张呈阳
电话:010-63313978、15201368785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标段五~标段八)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