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10月18日,晶科科技公布,为响应国家发展绿色能源、低碳经济的号召,践行“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使命,公司近日就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与多地相关政府部门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预计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合计约2016兆瓦。
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清溪镇政府”)签订《重庆市涪陵区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方案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清溪镇政府同意公司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在全区行政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发建设新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以工业园区或者村级等为单位落地实施。总投资规模约35亿元,预计总装机容量约1000兆瓦。
(二)公司与新绛县人民政府(“新绛县政府”)签订《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新绛县政府同意与公司共同在新绛县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初步规划情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约500兆瓦。
(三)公司与楚雄市人民政府(“楚雄市政府”)签订《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框架协议》,楚雄市政府同意公司在楚雄市境内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根据初步规划情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约266兆瓦。
(四)公司与平昌县人民政府(“平昌县政府”)、三峡四川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四川三峡能源”)签订《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平昌县政府同意公司和四川三峡能源在平昌县境内共同成立由四川三峡能源控股的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在平昌县境内的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和农村居民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开发。总投资规模约8亿元,预计总装机容量约200兆瓦。
四川三峡能源成立于2021年3月30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发电、输电、供电等业务。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四川三峡能源60%和 40%的股权。四川三峡能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公司与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政府(“新安镇政府”)签订《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方案开发合作协议》,新安镇政府同意公司为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在行政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发建设新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以镇为单位落地实施。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约50兆瓦。
上述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在整县推进领域形成高效的商业模式、独特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品牌价值;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领域的资源开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也有利于合作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当地新能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