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分布式智慧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分布式智慧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甘肃新盈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SXXH-GC-GKZB-21-0073
2.2招标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分布式智慧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招标项目概括
兰州新区分布式智慧发电项目拟建于兰州新区厂房屋顶。该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5.5MWp,占屋顶面积约71万平方米。本标段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5.15MWp。
2.4招标范围
包含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备案、接入系统批复、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屋顶载荷计算,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所有工程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催交和保管及与其各供货或服务商的协调;光伏发电工程建筑及安装施工及场区围栏(若有),进场及场区道路(若有),厂内用电、用水、通讯、厂内集电线路、开关站、场区视频监控等;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园区的协调;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项目各阶段验收及有关建设手续办理、项目专项(竣工)验收配合等。
2.5建设/项目地点
兰州新区
2.6计划工期
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设计专业(新能源或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上述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新能源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担任过新能源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设计专业(新能源或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上述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新能源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担任过新能源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兰州新区分布式智慧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售价:3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9902001763858345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5日09时00分—2021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七路长和国际B座19层
联系人:李佳
电话:1808921106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杨泽华、韩茹
电话:010-53105863、26
电子邮件:chinabrr10@163.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