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全国共有676个试点县(市、区)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其中,云南省共有28个县(市、区)入列。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具有丰富的屋顶资源、有较好的消纳能力,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试点名单包括云南28个县(市、区),分别为宜良、富民、石林、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沾益区、麒麟区、楚雄市、禄丰市、双柏县、鹤庆县、祥云县、弥渡县、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建水县、蒙自市、河口县、隆阳区、施甸县、泸水市、红塔区、昭阳区、华坪县、镇沅县、耿马县、芒市、景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