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湖北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 1)每个县(市、区)投资开发企业数量不宜过多,可"一企包一县",确保投资企业持有一定的光伏发电顶目开发规模。 2)选择的投资企业应具备光伏开发业绩、投资实力和技术能力,且信用良好; 3)7月12日前应将试点方案报送到省能源局。
日期:2021-07-06 来源:湖北省能源局
光伏资讯一手掌握,关注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 "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