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规〔2020〕833号
各市州发改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精神,现将湖南输配电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省电网第二个监管周期(2020~2022年)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水平(详见附件1)。
二、核定省电网销售电价(具体电价水平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已摘帽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已摘帽贫困县名单详见附件4)。
四、考虑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初以来实施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2020年继续执行现行输配电价,本通知所附湖南省电网输配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2020~2022年湖南省电网输配电价表
2、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3、湖南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4、湖南省已摘帽贫困县名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