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媒体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为做好2021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5日。
据悉,为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要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同时,要求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电化学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