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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光伏、风电每年分别有2GW与2.2GW的装机空间

日期:2021-01-11    来源:分布式能源观察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1
01/1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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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光伏 光伏发电 光伏装机

近日,江苏省能源局发布《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

根据文件投资估算,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光伏发电新增约9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300亿元。“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22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630亿元。

这意味着,“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每年分别将有2GW与2.2GW的装机空间。

根据文件,将因地制宜推动平价示范基地项目,突出市场化、低成本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进一步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提高和建设成本降低,结合场址资源条件、电网消纳和技术进步等综合因素。

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平价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建设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可再生能源低价上网试点项目。

充分利用垦区农场、鱼塘水面、沿海滩涂、山地丘陵、沟渠等各类空间资源,因地制宜推动盐城、南通、连云港、宿迁、镇江、淮安、扬州、徐州等地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农业设施相结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态的“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和陆上风电平价示范基地。

此外,文件要求,大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绿证机制、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的衔接,促使市场主体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公平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义务,为可再生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丰富辅助服务参与主体,鼓励发电企业积极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合理加大补偿力度,激励各类灵活性资源主动提供辅助服务。

加强电网调峰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抽水蓄能、燃气机组等调峰电源建设,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完善省内电网主网架结构,提升北电南送过江通道输送能力。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模式创新。

鼓励推广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电制氢、电采暖等应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电力消费需求,扩大本地消纳空间。鼓励建设新一代电网友好型可再生能源电站。探索在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合理配置储能设置,探索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市场化商业模式。通过各种类型储能技术与风电、太阳能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系统集成和互补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系统的稳定性和电网友好性,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创新转型。

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天宁区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现代高端纺织产业区、南通海门市余东镇、秦州姜堰区、无锡江阴市以及省内泰州兴化市共7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建设。

积极推动多能互补能源综合利用。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积极发展先进储能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增量配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氢能等融合发展,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技术先进、机制创新”的原则,重点在消纳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渗透率高的地区,推进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分布式电源多元互补、与储能深入融合的新能源做电网应用示范工程、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能源新业态,探索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建立多源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量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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