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日前,宁夏九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其中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4000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可再生能源占新增电力装机比重达到80%左右,占新增发电量比重超过5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不含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区内消纳和外送比重均达到30%以上;光伏制造产业居行业领先水平,风电制造产业能够支持区内及周边资源开发,培育形成氢能、储能产业链,高标准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原文节选如下:
清洁能源产业
重点要聚焦光伏、风电、水电、氢能等领域,加快开发、高效利用、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推进我区清洁能源产业一体化配套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5年,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4000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可再生能源占新增电力装机比重达到80%左右,占新增发电量比重超过5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不含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区内消纳和外送比重均达到30%以上;光伏制造产业居行业领先水平,风电制造产业能够支持区内及周边资源开发,培育形成氢能、储能产业链,高标准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化开发
1.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整合沿黄地区和中部干旱带土地资源,结合电力外送和区内用电需求增长等情况,规划红寺堡区、盐池县、中宁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若干百万千瓦级平价光伏基地,建成国家高比例清洁能源发电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管委会,各地级市)
2.稳步推进平价风电。根据风电技术进步和开发成本下降情况,在贺兰山、麻黄山、香山等资源条件较好的区域,鼓励企业对存量风场老旧机组实施改造升级,推进平价风电基地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地级市)
3.加快推动水电开发。开工建设青铜峡抽水蓄能电站,力争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工程尽早立项建设,为建设水风光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奠定基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市、中卫市)
(二)推动清洁能源制造业壮大
1.完善光伏制造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大尺寸铸锭、拉晶、切片、高效太阳能电池及光伏生产设备等主导产品规模,创新开发异质结高效硅、薄膜电池、钙钛矿、建筑用光伏构件等新型产品,引进培育上游多晶硅,电池封装材料(EVA、POE等)、PET基膜、铝合金边框、光伏玻璃、逆变器、汇流箱、支架等配套产业及坩埚、切割线、焊带、银浆等耗材产业,形成以光伏硅材料为核心,耗材、辅材和配套设备企业集聚发展的全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各地级市)
2.提升风电制造配套能力。积极引进国内风电主机龙头企业来宁投资建厂或与本地企业联合开展主机总装项目合作;引导本地铸造、设备制造、电气等企业与风电主机企业合作,发展塔筒、叶片、减速器、大型铸件、专用锻件、电机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和配套设备制造,提升零部件本地配套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各地级市)
3.积极发展清洁能源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咨询、设计、施工企业走出去参与全国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培育引进科技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发展智能化电力管理、运行、维护等后市场服务,培育壮大清洁能源生产性服务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各地级市)
(三)推动清洁能源新领域扩展
1.稳步推进氢能产业发展。以宁东为重点,依托我区现代煤化工、氯碱化工、石油化工、清洁能源聚集优势,发展低成本绿色氢源,开展制氢、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加快储运、加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氢能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煤化工综合利用、储能等领域试点示范应用,建设氢能产业示范园区和服务平台,形成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科技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地级市)
2.积极培育储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强做优高密度大容量新型电池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正负极材料生产能力,发展新型硅碳负极材料,补齐电解液、隔膜等本地化配套能力,开展储能技术应用示范,培育储能市场。面向周边及西北地区的市场需求,培育引进优质清洁能源整车项目,引进动力电池、电机、电控企业,培育形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力争引进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充电桩制造企业和清洁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管委会,各地级市)
(四)推动清洁能源集群发展
1.优化清洁能源制造园区布局。依托我区现有工业园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础,发挥集聚企业、人才、项目等方面比较优势,突出重点,推动清洁能源制造业做大做强。光伏材料制造产业主要布局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盐池工业园、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产业园;风机制造产业主要布局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中卫海兴开发区;氢能产业主要布局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原经济开发区、青铜峡工业园区;储能及电池材料产业主要布局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地级市)
2.培育清洁能源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根植于宁夏,在光伏、风电、氢能、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具有研发能力、规模实力和牵头作用的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型龙头企业和自主品牌,围绕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配套企业和下游产品细分企业,形成完备的产业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地级市)
(五)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升级
1.健全清洁能源优先消纳的体制机制。制定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电力。大力实施电能替代,持续提升电力在能源终端消费占比。加快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和考核机制,优化电力调度,促进清洁能源电力消纳水平提升。加大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力度。推进需求侧管理响应体系建设,挖掘高载能负荷的灵活用电潜力,鼓励用户侧可调节负荷参与市场交易。(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促进各类清洁能源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垃圾发电和垃圾气化项目建设,发展生物天然气、生物成型燃料。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落实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通过财政支持等方式,引导无集中采暖地区和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太阳能、生物质、地热及电采暖等供暖技术。鼓励工商业开展多能互补、能源“互联网”等综合能源,促进清洁能源消费。(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地级市)
(六)推动传统能源清洁转型
1.推动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绿色低碳高效的原则,提升煤炭智能化水平,提高煤层气技术研究和应用水平,推进以煤制油、煤制烯烃及精细化工为主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实现煤炭从能源燃料向化工原料的转变,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空间。(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管委会)
2.提升煤电绿色发展水平。加大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加快提升常规煤电机组、供热机组运行灵活性,充分挖掘电源侧调峰潜力,扩大自备电厂参与调峰规模。严控煤电新增规模,原则上只建设满足清洁能源调峰和供热供汽需求机组,淘汰机组优先考虑作为应急备用电源调峰,逐步实现煤电从主力电源向调峰储备电源的转变。(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3.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推进盐池青石峁定北气田开发及配套外输管线建设,提高天然气多元化保障能力,扩大天然气应用覆盖范围,优化能源结构。充分发挥燃气机组快速启停、灵活响应的特点,积极探索天然气机组参与清洁能源调峰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地级市)
(七)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完善
1.加快电力外送和智能电网建设。力争“十四五”建成宁夏天都山至华中±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提升银东、灵绍、昭沂直流外送新能源比重。完善750千伏、330千伏和220千伏主网架,推进城乡配电网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接入工程,构建有利于清洁能源电力消纳的智能电网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建设监管服务平台,完善土地使用、建设及运营补贴配套支持政策,推进公共充电桩合理布局,基本建成适应本地需求,辐射周边的充电设施体系,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支撑。(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地级市)
3.加快储能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关于“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工作要求,出台新能源与储能设施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配套政策,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配建一定规模的储能设施。鼓励建设电网侧共享储能、通信基站等需求侧储能,研究制定储能参与新能源消纳补偿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电网调峰,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灵活互动的综合示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通信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清洁能源制造业、氢能等专项规划,做好与国家规划对接,与自治区相关规划衔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坚持自治区统一规划,优先支持清洁能源配套产业,促进上下游一体化配套发展。
(二)加大招商力度。以资源换投入,创新招商机制,重点围绕光伏、风电制造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氢能、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培育开展招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性。
(三)推进重大项目。建立清洁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库,确定年度重点项目,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并通过专班协调、地市及园区领导包抓、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四)加大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整合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聚焦重点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用足用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纾困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财政贴息、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清洁能源企业上市,解决清洁能源产业融资困难。
(五)增强科技支撑。支持清洁能源企业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推进建设清洁能源产业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实施人才+清洁能源产业行动计划,支持人才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清洁能源领域创业创新,提升本地配套能力和上下游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