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常山县借力借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在全县部署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安全专项整治,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底数排查清楚、隐患整改闭环,并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施工、电网接入、运维服务等全方位的常态化监管,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精心谋划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前期,县安委办和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全县光伏发电项目现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整治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11月19日下午,县安委办组织发改、住建、农投等7个部门、14个乡镇(街道)召开专题部署会,要求各单位对标整治要求,强化协调推动,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部门属地联动,合力开展整治。明确由发改局牵头,住建局、县农投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一轮检查,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同时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对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要进行验收确认,闭环销号;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责任企业,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建立完善机制,强化长效监管。排查整治结束后,县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年度综合督查,对光伏发电项目整改验收确认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建立完善光伏发电项目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