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伏网 » 太阳能要闻 » 光伏动态 » 正文

北京:出台政策,进一步支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

日期:2020-11-20    来源:发展北京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2020
11/20
15:0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 光伏补贴

安全可靠、无噪音无污染、不受资源分布地域限制……说起光伏发电的优点,那可真是太多了。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政策支持,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引领能源转型,推动绿色发展。

背景 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

太阳能是北京市资源条件最好、应用方式最灵活的可再生能源品种之一。

自2015年8月《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北京市光伏发电取得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约是“十二五”末的4.5倍,为全市治理大气污染、推动能源转型提供了有效手段。

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抓手,是北京市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兑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性承诺的重要举措。

内容 由五部分组成,鼓励实施“六大阳光工程”

《通知》的主要内容,由总体要求、重点领域、政策支持、组织落实和附件等五部分组成,突出三个方面的考虑:

《通知》提出,在全面支持光伏发电发展的基础上,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民生、工商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鼓励实施“阳光惠民、阳光园区、阳光商业、阳光乡村、阳光基础设施和阳光公共机构”六大阳光工程。

为加快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通知》提出对北京市区域内已完成备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年。其中:

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及合理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保持每千瓦时0.3元的补贴标准不变;

对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项目,及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提高补贴标准至每千瓦时0.4元。

《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市区两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优先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并按政策享受发电量补贴。鼓励各区出台政策,支持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同时,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实行备案管理,不得自行增加前置条件。

为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补贴名单审核、资金申报等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制定了《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及补贴资金申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作为《通知》附件一并印发。

《细则》共分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及并网、项目在线监测、项目补贴名单申报与确认、项目电量计量和补贴资金申报、项目补贴资金拨付、监督和管理等七个部分,进一步规范了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相关管理工作。

推广可再生能源,壮大绿色经济,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以《通知》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北京市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着力提升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推动首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返回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首页

光伏资讯一手掌握,关注国际能源网 " 光伏头条 "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